当前位置: 胆总管炎专科治疗医院 >> 胆总管炎症状 >> 2015年度靖州县手拉手贫困疾患少年
一、救助对象
“手拉手”医疗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:
1、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14周岁以内少儿;
2、患儿家庭属于当地扶贫部门年重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;
3、所患病种为“手拉手”医疗救助特定重点病种(见附件2);
4、因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吸毒、交通事故、工伤、人为伤害及其它责任事故引起的疾病、器官移植、康复医疗以及在不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等,不属于“手拉手”医疗救助范畴。
二、救助标准
救助额度计算方式为:
救助额度=政策范围内实际医疗费用-基本医疗保险报销(补偿)金额及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其他各种形式的救助捐助金额
1、政策范围内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范围内。
2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(补偿)后自费部分未超过当地人均年收入的(以本县政府公布的上年数据为准),不得列为救助对象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申请
(一)由患儿家长(监护人)填写《湖南省“手拉手”贫困疾患少年儿童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2);
(二)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(首页、监护人页、患儿页);
(三)定点医疗合作机构疾病诊断书、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;
(四)基本医疗保险证或卡、报销或补偿单据;
(五)大病医疗保险、民政大病救助、少数民族医疗费用减免、折扣和社会捐助等凭证;
(六)报所在地乡镇(管委会)团委审核盖章。
2、给付
材料经省少工委审批后返还。由团县委根据上级具体审批情况,报县扶贫办。县扶贫办、县财政局以个人《申请审批表》和《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》为依据,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各申请人账户。原表加盖已拨付印章后,由团县委保存。
联系单位:团县委
联系人:廖一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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